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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明文規定之平等?
  • A 國民教育機會平等
  • B 兩性實質地位平等
  • C 各民族語言平等
  • D 平等選舉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我們國家的基本法中,關於『民族平等』的條文(憲法第 5 條),它所使用的文字是非常精簡地指稱『對象』平等,還是有逐一列舉出『語言、文字、風俗習慣』等具體的權利項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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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明文與法律原則的區別

恭喜你精準地辨識出這道題目的「文字陷阱」!這類題型在地方特考中相當經典,主要考驗考生對於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原始字句的熟悉程度,而不僅僅是法學概念的理解。你能快速排除其他選項,代表你對憲法條文的掌握度非常紮實。

條文依據與實質內容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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