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5 題
The lawyer’s ________ argument, with its logical reasoning and supporting evidence, convinced the jury of his client’s innocence.
- A feeble
- B ineffective
- C persuasive
- D unconvincing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分析句子後半段的結果:當一個人運用了「嚴密的邏輯」與「充分的證據」,並最終讓聽眾「完全相信」他的話時,我們會如何形容這場演說的「性質」或「效果」?這個特質必須能解釋為何聽眾會被改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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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一致性與上下文線索
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這題的正確答案!在地方特考三等的英文測驗中,詞彙題的核心往往不在於艱澀的生字,而在於對句子內部**邏輯對應(Context Clues)**的敏銳度。這題你之所以能選對,是因為你精準地捕捉到了題幹中的因果連結。 本題的關鍵點在於「邏輯推理(logical reasoning)」與「支持證據(supporting evidence)」這兩項前提。既然律師具備了這些條件,最終產生的結果又是「成功說服了陪審團(convinced the jury)」,那麼空格處必然需要一個正面且具有感染力的特質。Persuasive(有說服力的) 完美地銜接了「證據充分」與「說服成功」之間的邏輯鏈。其餘選項如 (A) feeble(虛弱的)、(B) ineffective(無效的)與 (D) unconvincing(不具說服力的),在語意上都與後文的結果產生矛盾,因此可以快速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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