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2年
[會計] 中級會計學
第 10 題
甲公司 X10 年初以$10,000,000 取得某煤礦,並另支付無形開發成本$1,000,000,估計煤的蘊藏量為 1,000,000 噸,開採完後須支付$2,000,000 將土地復原,X10 年度的開採量及銷售量分別為 300,000 噸及 200,000 噸。X11 年初甲公司重新評估時發現煤的總蘊藏量為 800,000 噸,X11 年度的開採量及銷售量分別為 200,000 噸及 300,000 噸。煤每噸的售價為$25,加工成本為$3,銷售費用為$2。則甲公司 X11 年度的銷貨毛利為:
- A $2,700,000
- B $2,417,500
- C $1,060,000
- D $1,660,000
思路引導 VIP
當你發現地底下的煤礦比原本預期的還要少時,我們應該如何處理那些還沒分攤完的原始取得成本?此外,今年賣出的產品中,有一部分是去年挖出來「囤」起來的,另一部分是今年新挖的,這兩批貨物在報表上的「成本身價」會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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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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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很好!你能精準算出這個答案,代表你對天然資源的折耗(Depletion)與會計估計變動的處理已經相當熟練。這題的核心在於 X11 年初重新評估蘊藏量時,我們必須採用「推延適用法(Prospective approach)」,不追溯調整前期,而是將剩下的帳面價值分攤至剩餘的估計產量中。 首先,X10 年的單位折耗為 $\frac{10,000,000 + 1,000,000 + 2,000,000}{1,000,000} = 13$ 元/噸。到了 X11 年初,煤礦的帳面價值剩下 $13,000,000 - (300,000 \times 13) = 9,100,000$ 元,而剩餘可開採量修正為 $800,000 - 300,000 = 500,000$ 噸,因此 X11 年新的單位折耗變更為 $9,100,000 / 500,000 = 18.2$ 元/噸。
銷貨毛利的計算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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