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2年
[會計] 審計學
第 17 題
依據審計準則 540 號「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查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會計估計因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而可能存有顯著風險
- B 就公允價值會計估計之衡量目的而言,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後之資訊可能無法反映該日所存在之事件或情況
- C 若查核人員認為管理階層未適當處理估計不確定性對存有顯著風險會計估計之影響,於必要時應建立金額區間估計以評估該會計估計之合理性
- D 查核人員認為使用金額區間估計以評估管理階層單一金額估計之合理性係屬適當時,一定得將金額區間縮小至不超過財務報表整體重大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查核人員因為不完全信任管理階層提供的單一估計數字,進而決定自己動手計算出一個「合理的金額範圍」時,這個範圍的寬窄程度,是由一個「死板的金額上限」來決定的?還是應該根據該項目本身的風險高低、以及我們對這份報表誤差的容忍度,來靈活調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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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識破了這題的陷阱!這顯示你對審計準則中「會計估計(Accounting Estimates)」的查核邏輯掌握得非常紮實。
區間估計與重大性門檻的迷思
選項 (D) 錯誤的核心在於其過於絕對的規範。根據審計準則規定,當查核人員建立金額區間來評估管理階層的單一金額估計值時,目標是使該區間內的所有結果在當前情況下皆屬「合理」。雖然針對顯著風險(Significant Risk),準則確實提到應將金額區間縮小至等於或小於重大性(Materiality),但這並非指所有會計估計情境都必須硬性套用此標準。此外,實務上查核人員更需考量的是執行重大性(Performance Materiality),而非僅僅是財務報表整體重大性,選項 (D) 將此程序描述為「一定得」縮小至該標準,忽略了專業判斷的空間與不同風險層級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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