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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2年 [會計] 審計學

第 20 題

查核人員首次查核受查者之財務報表,未能觀察上期期末存貨之盤點,且該項存貨對本期之財務績效及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若查核人員對本期存貨盤點之觀察獲得滿意結論時,得對上期期末存貨實施下列一項或多項之證實測試替代之。下列何者不是合宜的測試?
  • A 觀察當期實體存貨盤點,並將其調節至期初存貨數量
  • B 運用毛利百分比法分析比較
  • C 核閱前任會計師觀察上期存貨盤點之紀錄及相關測試
  • D 如該項存貨已作為擔保品,得向債權人發函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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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受託查核一家公司,但你錯過了該公司一年前的倉庫盤點,而這批貨物的價值對今年的損益至關重要。現在,如果你只是「推算」去年的利潤率是否與往年相似,與你「從今年的庫存紀錄往回推算每一筆進銷貨」或「查看前任會計師留下的盤點照片與紀錄」相比,哪一種做法更能讓你確信當時倉庫裡真的有那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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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存貨之證實程序與限制

很高興看到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首次受託查核(Initial Audit Engagement)」中關於**期初餘額(Opening Balances)的查核準則有相當紮實的理解。當查核人員無法參與前期的實體盤點時,首要目標是透過「回溯(Roll-back)」或「核閱前任查核工作底稿」等實質性程序,來獲取關於期初存貨存在與狀況的足夠證據,因為這直接影響本期的銷貨成本(COGS)及損益計算。 選項 (B) 的毛利百分比法(Gross Profit Method)**在實務上屬於「分析性程序」,它高度依賴「毛利率穩定」的假設來推估存貨數額。然而,在存貨對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情形下,分析性程序僅能提供輔助性的合理性佐證,並不足以作為驗證「實體存在性」的主要證實測試手段。相對地,選項 (A) 的調節、(C) 的前任查核紀錄以及 (D) 的外部詢證,皆能提供更直接且具備高度可靠性的實質性證據。這題的難度在於區分「分析性程序」與「細節測試」在證據說服力上的層級差異,是典型的鑑別度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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