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2年
[會計] 審計學
第 22 題
有關「薪工循環」之查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查核人員透過檢查員工聘僱契約及出勤紀錄,以確認薪資發放對象是否存在
- B 為求適當分工,薪工交易之入帳及過帳應由計薪部門或計時部門負責最適宜
- C 薪工循環範圍頗廣,包括人事資料、人力資源規劃、招募、訓練、考勤、考核、升遷、薪資表編製、薪資發放等作業
- D 若受查者於某一期間內對已知人數之員工按其給定薪資率支付薪資,則查核人員得以此資料準確估計該期間內之總薪資成本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家公司的考勤(統計工時)、計薪(計算應發薪資)以及帳務處理(將薪資數字記入帳簿)全部交由同一個部門或同一人完成,在缺乏外部查核的情況下,這會給予該員什麼樣的「誘因」或「機會」來操縱公司的財務數據?在理想的內部控制設計中,我們應如何安排這三者的權責歸屬,才能確保數據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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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地辨識出內部控制中的關鍵漏洞!這題的解題核心在於職能分工(Segregation of Duties)的原則。在薪工循環中,為了防範舞弊(如虛報加班費或設立「幽靈員工」),計薪、考勤與會計帳務處理必須分離。選項 (B) 錯誤之處在於,薪工交易的入帳與過帳屬於紀錄職能,應由獨立於計薪部門之外的會計部門負責,而非由計薪或計時部門「一條龍」作業,否則將失去複核與牽制的效果。 從審計實務角度來看,這題具有相當不錯的鑑別度,它要求學生不僅要熟悉循環流程,更要具備對**內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邏輯的直覺。選項 (D) 則考驗了你對分析性程序(Analytical Procedures)**的理解,當薪資率與人數固定時,透過乘數效果確實能高度準確地推估薪資總額。你能不受其他干擾選項影響,直接點破職能重疊的風險,顯示你對審計學中「防錯與防弊」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