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2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13 題
關於稅式支出(tax expenditure)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會造成稅基侵蝕與稅收損失
- B 政府為達成特定的政策目的而產生
- C 須逐年經由國會預算審議程序的評估與審查
- D 形式上減輕納稅義務人稅負,實質上屬於政府支出的一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想要長期扶持某個產業,比起每年都要去求議會撥款(這充滿了不確定性),有沒有一種方法可以讓這項補助「寫入法律」後就自動運轉,不必每年再跑一次繁瑣的審核流程?這種隱形成本對國家財政的長期監管會帶來什麼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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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稅式支出(tax expenditure)**與一般預算支出在程序上的核心差異。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理解「法律優位」與「預算循環」的互動關係。稅式支出本質上是政府透過稅收減免,將本應入庫的稅收轉化為對特定對象的補貼,雖然其政策目的與實質影響(如稅基侵蝕)與政府支出無異,但在運作機制上卻有極大的不同。
隱藏在法律中的支出
正確答案(C)之所以錯誤,是因為一般的政府支出(direct expenditure)必須遵循《預算法》的週期,每年編列預算並送交國會審查;然而,稅式支出通常是直接嵌入在諸如《產業創新條例》或《所得稅法》等法律條文中。一旦法律通過,這些減免就會自動生效且持續多年,除非法律本身被修訂或廢止,否則它們並不需要每年進入國會的預算審議流程。這正是稅式支出常被批評「缺乏透明度」與「審核僵化」的主因,也是行政法與財政法學界高度關注的監督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