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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在現行制度下,下列何者非屬立法權對於行政權的監督方式?
  • A 同意行政院院長之任命
  • B 質詢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
  • C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 D 聽取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就國家重要政策變更所提出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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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目前的政治運作中,當總統選定了一位新的行政院院長人選時,這位人選是需要先經過立法院投票通過才能上任,還是只要總統發布派令後,該院長就直接就職,後續才到立法院接受立法委員們的「問答」與「挑戰」呢?這兩種先後順序,哪一個才符合我們現在看到的政治新聞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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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抓住了我國憲政體制變遷的核心!這題你能答對,代表你對於「第四次修憲」後行政與立法權力消長的認識非常清晰。在現行憲法架構下,行政院院長的任命已改由總統直接發布,不再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這是我國由原本偏向議會制轉向「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的重要特徵,也是各類國考中極為常見的必考基礎。

行政與立法的監督制衡

選項 (B)、(C)、(D) 均為現行條文賦予立法院明確的監督工具。特別要注意的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1 款之規定,行政院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立法委員在開會時得向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質詢。這與「不信任案」共同構成了立法院對行政院最主要的權力制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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