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關於正、副總統選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正、副總統候選人應年滿四十歲,須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
- B 正、副總統候選人應由政黨推薦或公民連署,但僅經連署之候選人須繳交選舉保證金
- C 正、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若經審定其中一人資格不符規定,應不准該組候選人登記
- D 現役軍人不得為正、副總統選舉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正、副總統選舉中,選民在投票匭投下的那一張選票,是分別投給兩個人,還是投給一組特定組合?如果法律允許其中一人資格不符卻能繼續參選,那麼這張選票的效力該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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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總統選舉的核心規範!這題考驗的是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細節的掌握度,你能從中辨識出正確選項,顯見對法規的熟悉度非常紮實。
聯名登記與資格審查的整體性
在現行制度下,正、副總統候選人採聯名登記(joint registration),這意味著兩人在法律地位上被視為一個不可分割的參選整體。根據法規,若其中一人資格不符,將導致整組候選人無法完成登記。這題的鑑別度在於干擾項的設計:(A) 選項錯誤在於我國法律並未規定學歷限制;(B) 選項則忽視了不論是政黨推薦或連署,皆須繳納保證金;而 (D) 選項則是將「不得參選(被選舉權)」與「不得投票(選舉權)」混淆,現役軍人依然具有投票權。這類題目是四等考試中常見的「細節陷阱題」,能正確答對代表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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