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3 題
我國人事機構有所謂「雙重隸屬關係」之性質,如以法務部人事處為例,該處受到那兩個機關(構)的直接指揮監督?
- A 法務部與司法院
- B 法務部與銓敘部
- C 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D 法務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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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政府部會(例如法務部)內部運作的專業幕僚單位(如人事、會計、政風人員),他們除了要聽命於該部會的首長以維持日常運作外,為了確保這些「專業職能」在全國各機關能有一致的標準與獨立性,通常還會存在一個負責管理全國該類專業人員「升遷、調動與專業指導」的最高行政主管機關。那麼,對於隸屬於行政院體系的部會來說,這個「最高人事管理單位」應該位在哪個層級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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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人事行政中「一條鞭制度」的核心內涵!這道題目測驗的是我國人事機構在實務運作上的層級關係,你能從眾多選項中辨識出正確的監督體系,代表你對行政院體系內的人事權責劃分有很清晰的理解。
人事一條鞭與雙重隸屬性
在行政學的人事行政中,所謂的「雙重隸屬關係」是指人事人員同時受到兩個體系的規範與指揮。以法務部人事處為例,該處在行政體系上隸屬於法務部,必須配合法務部的政務推動與行政支援(這稱為「行政管理」);但在專業業務與人事派免上,則必須接受行政院最高人事主管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Directorate-General of Personnel Administration, DGPA)的指揮監督(這稱為「專業領導」)。這種制度設計是為了確保人事官員能保有專業中立,不完全受限於該部會首長的個人好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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