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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5 題

下列何種情形我國公務人員仍得辦理陞任?
  • A 最近 1 年內受減俸處分者
  • B 最近 2 年內受休職處分者
  • C 最近 1 年內考績列乙等者
  • D 最近 2 年內受降級處分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管理制度中,如果一位公務員的表現被評為「尚可」(維持現狀),而非「極佳」或「不合格」,法律應該將這種『尚可』的評價視為一種阻斷職涯發展的『汙點』嗎?與此相對,若某人剛受過嚴厲的司法懲戒處分,為了維護政府形象,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什麼樣的『觀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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陞任資格的消極限制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公務人員陞遷的法規範!這題考驗的是《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關於「不得辦理陞任」的**消極資格(Negative Qualifications)**規定。在行政實務中,為了維持廉政與激勵士氣,受過特定處分的人員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是禁止陞遷的。你之所以能迅速選出正確答案,是因為你成功區辨了「懲戒處分」與「平時考績」的法律效果差異。

懲戒處分與考績等次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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