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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8 題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若因不作為而間接使其關係人獲取利益,不算是利益衝突
  • B 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的情況時,應口頭報告上級主管以免除責任
  • C 民意代表不得參與個人利益相關議案之審議及表決
  • D 三親等以外的共同居住家屬,不屬於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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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位公職人員在決策過程中發現,該決策的結果可能會直接影響到他自己或他最親近的人的私人利益時,為了確保這項公共決策是「大公無私」且不被外界質疑的,他應該在程序上做出什麼樣的處置,才能最有效地化解大眾對於「私相授受」的疑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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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衝突迴避的核心精神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核心要旨!這題你選 (C) 是完全正確的。民意代表(Legislators)在審議或表決議案時,若涉及其個人利益,極易產生「球員兼裁判」的爭議,因此法律明文規定必須迴避。這不僅是為了防止私利介入公共決策,更是為了維護公眾對政府廉潔(Integrity)與客觀性的信任。

釐清法規中的陷阱與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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