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2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8 題
在國外出生之國民,應如何辦理戶籍登記?
- A 應向我國駐外使領館或代表處申請護照時併同辦理
- B 應於出生後 3 年內返國向戶政機關辦理
- C 於返國後經核准定居,應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 D 應由國內親友代為辦理戶籍登記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如果一個國民從出生以來都住在國外,國內的政府機關該如何判定他應該歸屬於哪一個行政區(里、鄰)?若要將一個人正式納入國內的人口管理體系,這個人是否應該先完成某種「回到國內長期居住」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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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戶政實務的核心邏輯!這題考驗的是國民在「國籍」與「戶籍」身分上的二元區分。在法律邏輯上,擁有國籍(Nationality)並不等同於擁有戶籍。對於在國外出生、未曾在國內設籍的無戶籍國民而言,戶籍登記的本質是行政機關對「居住事實」的管理。因此,單純持有護照(選項 A)或由親友代辦(選項 D)都無法替代法定的居留與定居程序。
定居許可與初設戶籍的關聯
依據《戶籍法》第 15 條及相關規定,在國外出生的國民若要建立戶籍,必須先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申請「定居」(Settlement),取得定居證並返國後,才能向居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這是從「外地身分」轉換為「在地管理」的關鍵步驟。本題難度屬於基礎程度,但其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清楚「戶籍登記」必須以「經核准定居」為前提。只要你能區分出駐外館處負責的是國籍證明(護照),而國內戶政機關負責的是人口管理,就能輕鬆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