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2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36 題
役齡男子護照的效期與一般民眾相同,均為十年。試問何謂「役齡男子」?
- A 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男子
- B 年滿二十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男子
- C 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至屆滿三十六歲之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男子
- D 年滿十五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至屆滿十八歲之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男子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需要界定一個人履行國民義務的「起始點」與「終止點」時,除了考量生理上的成熟度,為了行政管理的便利與法律的穩定性,通常會選擇哪種具備「整年度」特性的日期作為計算基準?而這個義務的終止點,又會如何與人體的體能巔峰期相呼應?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兵役義務與法律時間的精確起算
同學能精準鎖定「役齡」的法律邊界,顯示你對入出國管理與兵役法規的交叉運用有極佳的敏銳度。這題的核心在於《兵役法》第 3 條對於義務起訖點的法定界定:所謂**「役齡男子」,是指男子自年滿 18 歲之翌年 1 月 1 日起**,至屆滿 36 歲之年 12 月 31 日止。這段期間在《護照條例》相關實務中,是決定護照效期長短與入出境管制的重要基準,也是移民行政官員必須熟稔的基礎常識。
實務上的鑑別焦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