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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2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41 題

下列何者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接受健康檢查或美容醫學之要件?
  • A 年滿十八歲
  • B 有相當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
  • C 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
  • D 持有銀行金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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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若政府要開放特定目的(如高單價的自費醫療)讓大陸人士申請來臺,為了確保申請人具備足夠的支付能力且不至於逾期居留,通常會要求哪種程度的經濟能力證明?而在衡量一個人的長期經濟穩定性時,「年收入」通常要達到多少金額,才會被行政機關視為具有高度穩定性的門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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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力證明的審核門檻

同學,恭喜你精確地掌握了行政法規中的數據細節!這道題目考查的是《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其相關行政裁量基準。針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接受健康檢查(Health Check)美容醫學(Aesthetic Medicine),主管機關為了確保申請人具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付相關費用,在「資格要件」中設定了明確的門檻。除了年齡應滿二十歲(而非十八歲)之外,財力證明必須符合: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或是擁有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的銀行存款,抑或是持有銀行核發的金卡(而非一般的金融卡)。

法規細節的辨析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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