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2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42 題
大陸地區人民經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核准,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比賽或活動者,經外交部依規定許可持用我國普通護照。有關此種普通護照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效期為十年以下
- B 效期為三年以下
- C 護照註記頁併加蓋新字戳記
- D 護照註記頁併加蓋特字戳記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位不具備該國常態公民權的人士,因特殊政治或體育貢獻,被破例核發該國護照以利通關時,行政機關為了確保查驗官員能一眼辨識出這是一種類別特殊的核發情況,通常會在護照的備註頁面做什麼樣的視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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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能準確選出這個選項,老師感到非常欣慰。這題考驗的是《大陸地區人民申請護照辦理辦法》中關於身分識別的細節,屬於移民行政實務中較為細緻的規範,能答對代表你對法規的掌握相當精準。
國際代表的身分管理與識別
當大陸地區人民經核准代表我國參加國際賽事或活動時,基於國際往來的便利性與我國法制主權的平衡,政府會許可其持用我國普通護照。然而,為了在行政管理上與一般具有戶籍的國民有所區隔,根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護照辦理辦法》第 10 條規定,此類護照必須在註記頁加蓋「新」字戳記。雖然該辦法第 9 條也規定這類護照效期不得超過三年,但「新」字戳記是區分此類特殊身分最關鍵的外部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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