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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2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23 題

關於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內容與國際政策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該法所稱兒童,指未滿 12 歲之人
  • B 該法要求主管機關欲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應諮詢兒少代表
  • C 該法要求相關行業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 6 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辦理出生登記或預防接種,擔心有兒童疏忽之虞,應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 D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第三項目標「健康與福祉」,包含消除新生兒與 6 歲以下兒童的可預防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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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在國際組織統計兒童健康指標(如存活率)時,通常會將哪一個『入學前的特定歲數』視為全球通用的重要觀察切點?而這個切點與我們國內法規中界定『學齡前』的 6 歲門檻,是否存在著一歲之差的細微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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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能準確識別出選項 (D) 的錯誤,足見你對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權法)與國際公約的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這題的難度在於年齡界限的精準度,考題設計者巧妙地利用了國內法與國際目標之間的微小差異。選項 (D) 提到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 3.2 項,明確旨在消除新生兒及 5 歲以下(Under-5 mortality rate)兒童的可預防死亡率,而非 6 歲。雖然我國在行政實務上常以 6 歲作為學前階段的切點(如選項 C 的主動關懷機制),但國際統計指標通常以 5 歲為標準,這正是本題的關鍵陷阱。

法規定義與實務運作

在國內法部分,選項 (A) 的「兒少區分」與 (B) 的「兒少代表諮詢制度」皆為法條基本規範,體現了《兒童權利公約》(CRC)中對兒少表意權的尊重。而 (C) 則是實務上重要的主動關懷機制,旨在透過跨機關通報避免「黑數兒少」受虐。本題展現了極高的鑑別度,測驗考生是否能區辨國內政策(多採 6 歲為限)與國際框架(SDGs 採 5 歲為限)的異同,你沒有被常見的數字混淆,專業判斷相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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