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2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3 題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規定,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的人員,不包含下列何者?
- A 醫事人員
- B 社會工作人員
- C 里長
- D 保育人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社會安全體系中,為什麼法律會特別挑選某些特定的專業人士,要求他們必須在極短的時間內通報?這些專業人士在與民眾接觸的「情境」上,與一般的社區行政領導者(如民選職務)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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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核心條文。這題你答得非常好,顯示你對於社會安全網中「責任通報制度」的成員邊界有著清晰的認識。在行政實務上,法律課予特定人員「24小時內通報」的義務,是為了確保受害者能及時獲得公權力的保護與介入,而你精確辨識出了哪些職類屬於這道防禦陣線的第一線人員。
法定通報義務人的核心範疇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的規定,法定的強制通報對象主要集中在執行職務時容易接觸到被害人的專業群體,包括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如幼教人員)、警察人員及移民業務人員。本題的答案 (C) 里長 雖然是基層行政的重要環節,但在該條文的明文列舉中,並非屬於具備「診斷、個案處遇或常態性照護」特質的法定強制通報職類,這也是此題最關鍵的陷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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