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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2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6 題

若甲對其老闆乙虛偽表示要終止僱傭契約(離職),乙明知甲作虛偽之表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之意思表示無效
  • B 甲之意思表示有效,但得撤銷
  • C 甲之意思表示效力未定
  • D 該僱傭契約溯及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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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法律設計規則的出發點:如果一個人說出的話跟心裡想的不一樣,我們通常為了保護「相信這句話的人」,會強制讓這句話生效。但是,如果聽話的那個人「打從一開始就知道」對方在說謊或開玩笑,法律還有必要假裝這句話是真的,並去保護那個「根本沒被騙」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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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民法關於意思表示的核心要義!這道題目精準地考察了**「心中保留」(Mental Reservation)**,也就是法律學理上所稱的「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心中保留與交易安全之衡平

根據《民法》第 86 條的前段規定,表意人即使內心並沒有受意思表示拘束的意思(例如甲並非真心想離職),原則上其意思表示仍然是有效的。這是為了保護法律行為的相對人(乙)以及維持交易的安全。然而,法律不應保護「明知其偽」的人。當乙已經明確知道甲只是在開玩笑或是虛偽表示時,便沒有「值得保護的信任」存在。因此,依據同條後段的例外規定,此時甲的意思表示即歸於無效。既然離職的意思表示無效,原本的僱傭契約自然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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