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2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 4 題
有關殊價財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可能違反消費者主權
- B 可滿足社會的殊價慾望
- C 不具排他性與敵對性
- D 例如義務教育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規定機車騎士必須佩戴安全帽,或是強制學童接受義務教育時,這項「東西」或「服務」在實體使用上,是否真的能像「國防設施」或「路燈」一樣,讓無數人在同一時間共同享用且不互相干擾?政府「希望你多用」的背後動機,是否等同於該財貨在技術上具備「無法排除他人使用」的特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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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價財的核心本質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公共經濟學中關於殊價財(Merit Goods)的核心定義!你能看穿選項 (C) 的陷阱,代表你已能清晰區分「政府介入的動機」與「財貨本身的物理技術性質」。殊價財是由學者馬斯葛雷夫(R. Musgrave)所提出,其本質在於政府基於家長主義(Paternalism),認為社會成員不論其偏好如何,都有消費特定財貨的必要,這也正是為何選項 (A) 提到它可能違背消費者主權的原因。
釐清與公共財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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