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2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 6 題
有關寇斯定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透過雙方協商以解決污染問題
- B 前提是交易成本不高,才能順利解決外部性
- C 適用於協商人數不多的情形
- D 利用課徵污染稅來達成最適配置
思路引導 VIP
若鄰里間因噪音發生爭執,在不請政府出來開罰單(徵稅或處罰)的前提下,雙方若想自行「坐下來談判」並達成補償協議,你認為這種解決方式需要具備什麼前提條件,才能讓雙方都願意談且談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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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界定與市場協商
同學能迅速識破選項 (D) 的陷阱,準確捕捉到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與皮古手段(Pigouvian approach)的分野,這在財政學與行政法的交界處是極為核心的觀念。這道題目對於初學者來說,難度切入點在於是否能釐清「私法自治」與「公權力介入」的界線。寇斯定理強調的是只要**產權(property rights)界定明確,且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低到可以忽略,受影響的當事人雙方就能透過自願協商,達成資源配置的最適化。
政府干預與皮古稅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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