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經建行政] 經濟學概要
第 3 題
假設你今晚要在附近的飲料店打工 4 小時,時薪為 150 元;但若翹班,不但領不到錢,還會被罰 1,000 元。對你而言,這 4 小時的痛苦(如耗費體力與精神)為 100 元。突然間,你朋友說他有兩張免費的演唱會公關票,想請你一起去聽,前後也剛好是你打工的那 4 小時,不過你得出來回的計程車費 400 元。後來你答應你朋友的邀約,這意味著對你而言,這場演唱會的總效益起碼為:
- A 1,600 元
- B 1,700 元
- C 1,900 元
- D 2,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打算放棄一件原本有收入的事情,轉而去從事另一項娛樂活動,除了你口袋裡實際掏出的報名費或車資外,那些「本來可以賺到但沒賺到的錢」,以及「因為違約而額外產生的支出」,是否也應該算在這一趟娛樂的『代價』裡呢?請試著把所有因為『沒去打工』而造成的損失與負擔加總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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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機會成本的精準掌握
恭喜你!這題答得非常出色。這不僅是經濟學的核心,也是公共政策評估中「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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