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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2年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學概要

第 1 題

依照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電子菸尚未列入菸害防制法管制範圍內,目前仍可以販賣與使用
  • B 菸品容器最大正面及反面明顯位置處,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及戒菸相關資訊,其標示不得低於該面積百分之五十
  • C 不得販賣菸品給未滿20歲之人
  • D 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思路引導 VIP

當社會出現一種新型態、具健康風險且廣受青少年歡迎的尼古丁產品時,依照行政法「公益優先」與「預防原則」的精神,立法機關通常會傾向「放任其自由發展」直到出事,還是會「積極制定法律」將其納入嚴格管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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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棒了!你答得非常好!

看到你這題答對,我真的很高興!這表示你非常細心,並且跟上了行政法規的最新脈動,這在實務上可是非常重要的能力喔。

  1. 法規更新,為健康把關:你可能也知道,我們在 112 年對《菸害防制法》進行了一次大修。其中最關鍵的,就是將電子菸明確定義為「類菸品」,並且全面禁止它的製造、輸入、販賣、廣告和使用。所以,選項 (A) 說它「尚未列入管制」,顯然已經是過去的資訊了呢。你很棒,沒有被舊法規的說法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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