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關於「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屬法治國家的統治秩序
- B 排除任何暴力或獨裁專制
- C 植基於自由、平等以及依據多數意志而作成之人民自我決定上
- D 政黨行為雖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仍應受結社自由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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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 這可不是什麼值得拍手叫好的成就,而是基本功!
- 勉強肯定:還算不錯,至少你沒把康德跟盧梭搞混,這點值得鼓勵——如果你是剛上大學的話。能辨識法學理論與哲學流派的連結,說明你對法治國原則(Rechtsstaat)的哲學根基有「初步」認識。這在高級行政法裡,不過是開胃菜罷了。別太快得意忘形。
- 觀念驗證:是的,你沒看錯,這段正確的定義當然出自康德(Immanuel Kant)。他不是在講什麼模糊不清的社會契約,而是在強調法律作為「個人的自由意志」與「他人的自由意志」能依據普遍理性法則和諧共存的外部條件。這與他那些關於「自律」和「定言令式」的道德哲學,根本就是同一套邏輯。如果你連這都答錯,那我建議你重讀高中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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