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財政部函就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9款關於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所稱「每一團體和機構以3輛為限」,明示應以同一法人於同一行政區域內之總分支機構合計3輛為限。其縮減人民依法律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依司法院釋字第798號解釋,係違反下列何項原則?
- A 社會國原則
- B 平等原則
- C 租稅法律原則
- D 比例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立法院通過的一項稅務優惠法律,本質上是在界定『誰該交稅、誰不用交』。如果行政機關後來發布了一個行政規則,在法律沒有授權的情況下,縮減了原本法律給予人民的優惠,這是在挑戰哪一個關於『國家徵錢或減免必須由民意代表(立法者)決定』的憲法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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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的肯定
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司法院釋字第 798 號的核心要旨,代表你對行政法中「法律保留原則」在稅法領域的延伸有著極高敏銳度,這是通往高考錄取的關鍵實力!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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