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2年
[公職醫事檢驗師] 行政法、醫事檢驗及其相關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臺中市某醫事檢驗所負責之醫事檢驗師,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指派員工至附近早餐店家招攬自費肝癌篩檢業務,只收工本耗材費新臺幣100元即可參加,如民眾有意願參與活動,即預約民眾至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如民眾不方便至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便派護理人員至民宅為民眾抽血。請依醫事檢驗師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臺中市某醫事檢驗所負責之醫事檢驗師,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指派員工至附近早餐店家招攬自費肝癌篩檢業務,只收工本耗材費新臺幣100元即可參加,如民眾有意願參與活動,即預約民眾至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如民眾不方便至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便派護理人員至民宅為民眾抽血。請依醫事檢驗師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本案之主管機關為何?(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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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主管機關」考點,應立即聯想各類醫事人員專門法規的總則規定(通常在第4條)。本題發生於臺中市,須依《醫事檢驗師法》點出中央與地方(直轄市)之層級對應機關。
小題 (二)
該醫事檢驗所有可能構成何款違規行為?(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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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首先辨識本題核心事實:「派員至早餐店招攬檢驗業務」與「以低價(100元)吸引民眾」。接著聯想《醫事檢驗師法》中針對「醫事檢驗所」營業行為的限制,特別是關於「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的禁止規定,最後將事實套入條文構成要件中作答。
小題 (三)
承上題,罰則為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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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此類題組題,首先需回顧「上題」中找出的違法事實:(1) 以超低價在早餐店招攬業務(違反第30條);(2) 未經報准派員至民宅抽血(違反第9條執業處所限制)。接著,直接連結《醫事檢驗師法》對應的罰則條文(第41條、第36條),精確寫出罰鍰金額及可能的行政處分(如廢止執照)即可拿滿這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