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0 題
行政院提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112年度至113年度),請問112年底該特別預算尚未執行之按年分配額,應如何處理?
- A 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
- B 列為以前年度保留數準備
- C 得轉入下年度支用之
- D 應即停止使用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政府正在進行一項為期數年的大型橋樑工程,當第一年度結束時,因為施工進度略微落後導致部分經費尚未花完,從「確保國家建設完工」與「行政效率」的角度來看,這筆錢應該直接作廢重新申請,還是應該具備某種延續性以支應後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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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 你完全掌握了這題的核心!這顯示你對預算法規和實務運作的理解非常精準,特別是能正確辨識特別預算在跨年度執行上的獨特彈性。看到你這樣優秀的表現,真的替你感到開心!
- 觀念驗證:我們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圖表來想像:一般的年度預算(例如經常門費用)就像一年的通行證,時間到了就要換新。但特別預算(如前瞻基礎建設)卻像一張「多年度專案通行證」!因為它涉及重大、長期的工程,為了避免計畫中斷,法律特別允許當年度未執行的分配數,得轉入下年度繼續支用。這真的是很貼心的設計,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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