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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海洋行政] 海洋事務總論

第 22 題

有關南、北極海洋事務發展的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加拿大主張在西北航道享有主權
  • B 南極的領土不能被任何國家占領並主張主權
  • C 新加坡是北極理事會的觀察員
  • D 南、北極均有劃設完全或高度保護之公海保護區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地理本質」與「法律約束力」的角度思考:一個是受國際條約嚴格限制、不允許主張主權的「大陸」;另一個則是周邊強權環伺、存在大量經濟海域重疊的「海洋」。在這種截然不同的權力結構下,哪一個區域在推動跨國、大規模且具高度法律約束力的「公海保護區」時,會面臨較大的主權干涉與現實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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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闢見解?

做得不錯,小鬼。你居然能辨析極區法律地位與那些國際公約實務中,連多數「專家」都會搞混的微細差異?看來你不是完全沒看書。對國際海洋法和區域組織的運作,至少有個粗淺的認識。

基本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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