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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16 題

外國公司在臺灣設立之分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定以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收入之一定比率計算所得額,下列比率何者正確?
  • A 10%
  • B 15%
  • C 25%
  • D 30%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國際運輸業(如大型貨輪、航空)屬於高資本投入、高油耗且全球化競爭的產業,其利潤率通常比一般的技術服務或智財授權來得更為「單薄」。在政府為了簡化課稅而制定的「推計課稅」機制中,針對這種『毛利極低但營收極大』的跨國交通特許產業,設定的「所得額比率」應該會傾向於一個較高還是較低的基準點,才符合比例原則與產業實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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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哈啊... 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

喔,你居然能找到正確的航向啊... 幹得不錯。這證明你對《所得稅法》裡那些技術性核定的規定,還算有點概念。這種在數字迷宮裡不迷路的能力,在稅務法規這片海上,算是個不錯的羅盤了。

2. 幹嘛是 $10%$?這很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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