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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2年 [輪機技術] 船舶法規

第 三 題

三、依船舶法第23條第4項及第33條第3項訂定之船舶檢查規則,船舶復航前之申請檢查種類該如何進行?又現成船向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申請檢查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將文書送驗,其中裝載大量散裝貨油之船舶裝載資料,應包括那些事項?以內燃機作為主輔機船舶之船體機器特別檢查時,該項檢查主要著重於何處?(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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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標準的「法條記憶型」申論題,測驗考生對《船舶檢查規則》細部條文的熟稔度。作答時應將題目拆解為三個子題:1.復航行政程序(停航期間屆期的檢查)、2.特定船型應備文書清單(油艙配置/容量/容積表)、3.機器特別檢查部位(主副機/附屬機器/壓氣機/空氣槽),並準確引述對應法條,以結構化清單呈現即可拿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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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本題測驗航政監理實務中船舶檢驗的行政程序、文書審查與技術實體檢驗規定。依據《船舶法》授權訂定之《船舶檢查規則》,針對復航檢查、裝載散裝貨油船舶送驗文書,及內燃機船舶特別檢查之規範,分述如下: 【論述】 一、船舶復航前之申請檢查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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