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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12年 [林業技術] 林政學

第 一 題

一、森林法制定之目的在於「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而林業政策與森林的效用具有相當密切的關係,不同區位的森林應由政策合理規劃,以發揮其不同的效用,請以國有林為例,說明目前林業政策與森林效用之關係。(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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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首先要辨識出核心考點為「林地分區管理」與「森林的多功能效用(公益與經濟)」。作答時,應以我國目前的「國有林經營管理」為切入點。建議順序:1. 先點出台灣現行林業政策主軸(如多目標經營、國產材振興與森林永續)。2. 具體說明國有林的四種分區(自然保留區、國土保安區、森林遊樂區、林木經營區)。3. 針對每一分區,分別論述其對應的森林效用(如何發揮公益或經濟價值)。4. 最後作結,強調不同區位適才適所的合理規劃,才能達成森林法兼顧保育與利用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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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我國國有林分區管理制度的理解,以及如何將林政學上的「多目標經營」概念與森林法第一條「保育資源、發揮公益與經濟效用」之宗旨相扣合。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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