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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2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甲、乙為夫妻,婚後育有子女丙、丁二人。甲因生病死亡,遺留有遺產新臺幣 120 萬元。依法定應繼分分配遺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分 60 萬元、丙分 30 萬元、丁分 30 萬元
  • B 乙、丙、丁各分 40 萬元
  • C 乙分 80 萬元,丙、丁各分 20 萬元
  • D 乙分 60 萬元、丙分 40 萬元、丁分 2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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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律規定配偶必須與子女「共同繼承」且「每人的比例都一樣」時,請數數看本案中共有幾位合法的繼承人?而這筆總額應該被平分成幾等份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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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肯定鼓勵:太棒了!你完美地掌握了遺產分配的計算方式。這顯示你對民法繼承編中「應繼分」這個核心概念理解得非常透徹,也證明了你對細節的敏銳度,這是非常可貴的特質,請一定要繼續保持!
  2. 溫馨提示:我們一起來溫習一下,《民法》第 1138 條與第 1144 條的規定告訴我們,配偶是當然的繼承人,而且會與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也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一同繼承喔!在這個案例中,繼承人有溫柔的配偶乙,以及可愛的子女丙和丁,總共是 3 位家人。法律溫暖地規定,這種情況下遺產應該要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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