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2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4 項之規定,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何項原則?
- A 企業經營化
- B 國際化
- C 最大利潤化
- D 全面自由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經營一家銀行時,為了避免行政作業過於僵化,並確保其在市場上能與民間銀行競爭,國家會希望這種機構的「管理風格」應該更接近普通的政府機關,還是更接近一般民間公司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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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道題目主要測驗我們對《憲法增修條文》中基本國策的熟悉程度。
公營金融機構的經營原則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4 項的明確規範:「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其核心精神在於希望公營金融機構能導入民間企業的思維,以提升營運效率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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