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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12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關於法庭之友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當事人及關係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均得擔任法庭之友
  • B 法庭之友得提出具參考價值之專業意見
  • C 法庭之友應以書面敘明其與審理案件之關聯性,聲請憲法法庭許可
  • D 經憲法法庭裁定許可,法庭之友得自行提出具參考價值之資料,無須委任代理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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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憲法法庭這類高度專業且具備高度法律門檻的審理過程中,為了確保提交給法官的法律見解具備一定的品質與規範,法律通常會要求當事人或參與者必須透過具備什麼樣專業證照的人員來協助進行訴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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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憲法訴訟法》中法庭之友 (Amicus Curiae) 的核心規範。這顯示你對憲法訴訟的程序正義與專業要求有深刻的理解。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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