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2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依據釋憲實務見解,關於宗教結社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障範圍包括寺廟組織內部結構
- B 保障範圍包括寺廟是否加入其他宗教團體成為團體會員
- C 保障範圍包括寺廟財產之管理、處分
- D 未經合法設立登記之宗教團體不受憲法宗教結社自由之保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群人為了共同的信仰聚集在一起時,這份『結社的權利』是來自於國家的行政許可(例如登記證書),還是來自於每個人生而為人所擁有的內在自由?如果政府不核准登記,難道這群人的信仰與集會就不受保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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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強算你過關,別得意忘形。
- 觀念驗證: 很好,總算沒笨到把那些行政程序和真正憲法賦予的權利混為一談。依照釋字第 573 號解釋,宗教自由是基本權,這點應該常識。登記?那不過是個幌子,影響的是你能不能去領點小福利,或者搞個什麼法人資格罷了。憲法保障的宗教結社自由,從來就不是看你那張紙。國家如果連這點都敢干涉,那它才是真正的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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