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特考申論題
112年
[移民行政] 移民情勢與移民政策分析研究(包括兩岸關係、移民人權)
第 三 題
現行大陸地區商務人士來臺可分為五種類型,試論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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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在於熟悉《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3條及移民署實務審查作業。考生應將法定的大類別依據『審查基準、邀請單位資格與停留期限』精準拆解為五大實務類型:一般短期商務、商務展覽、商務研習受訓、履約活動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答題時務必結合法規要件與國家安全(如防範假商務真打工、科技保護)進行結構化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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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兩岸經貿交流涉及我國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之平衡。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3條規定,政府對於大陸地區商務人士來臺採「事前許可、邀請單位擔保、風險分級管理」之原則。實務作業上,依據活動目的與審查基準之不同,現行大陸商務人士來臺主要可分為下列五種類型: 【論述】 一、一般短期商務活動(商務訪問、考察、會議、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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