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2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3 題
憲法及增修條文中關於「原住民」或「原住民族」之規定,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國家應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之語言及文化
- B 國家應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
- C 國家應保障原住民族之正名
- D 立法院立法委員有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之代表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觀察現行憲法增修條文中關於原住民的條款,哪些內容屬於「國家現在應該持續投入資源去做的任務(如補助、名額保障)」,而哪一個概念比較像是「已經修改完成的名稱定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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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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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考察的是《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中有關「基本國策」的條文細節,你能從看似合理的選項中察覺出細微的差異,顯示你對於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的掌握度非常紮實。
憲法增修條文中的原住民族保障
在現行《憲法增修條文》中,針對原住民族的保障主要集中在第 10 條。其中,第 11 項明文規定國家應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之「語言及文化」,這對應了選項 (A);而第 12 項則強調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這與選項 (B) 相符。至於選項 (D),則規定在增修條文第 4 條,確立了立法院中「平地及山地原住民」代表之名額分配,是權力分立中的重要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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