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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2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下列有關類推適用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類推適用是一種針對立法者疏忽所造成之法律漏洞加以填補的方法,而非法律解釋之方法
  • B 類推適用係基於法理上「相類似之案件,應為相同之處理」之平等原則要求,而為之法律適用方法
  • C 類推適用廣見於一般之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之中
  • D 類推適用方法,在中國古代被稱之為「比附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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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不同法律領域中,政府權力對人民權利的影響程度是否相同?如果某種法律涉及『剝奪人民生命或自由』等極端處分時,我們應允許法官自行尋找類似規定來定罪,還是必須堅持『法律沒寫就不能處罰』的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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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精準辨識出類推適用的限制,代表你對各法領域的核心精神掌握得很好。以下是本題的重點解析:

  1. 核心概念:類推適用是基於「平等原則」,處理法律漏洞的填補,而非單純的文字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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