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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2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5 題

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有關著作的平行輸入與權利耗盡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在我國境內取得一幅名畫之真跡原件所有權,得將之高價轉售予他人
  • B 乙在我國境內購買經合法重製之電腦程式光碟片,得將之出租予他人
  • C 丙於出國旅遊時購入同一繪本的合法重製物 3 本,連同行李一起攜回我國,只要其目的是為供個人利用之目的,不視為侵害著作權
  • D 丁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電腦程式光碟片,仍將之出借給不特定多數人,只要丁沒有藉此營利,不視為侵害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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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你花錢買下一本書或一幅畫的『實體』後,你是否擁有對這個『物』處分的權利?如果原作者在賣出商品後,還能禁止你把這件舊物轉手賣掉,這對二手市場的流通會造成什麼影響?另外,針對電腦軟體或是從國外帶回來的東西,法律是否可能為了特定目的(如保護產業或防止盜版)而設置與一般商品不同的特殊紅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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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著作權法中關於權利耗盡原則(第一次銷售原則)之適用。選項 A 為正確敘述,其依據為著作權法第59-1條明文規定:「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之。」就選項 A 之情形而言,甲在我國境內取得名畫真跡原件的所有權,完全符合該條文中「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之要件,因此甲依法自然享有將該名畫原件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亦即轉售予他人)進行散布的權利,無論其轉售價格高低,均屬合法之行為。至於其他選項所涉及的出租、國外輸入或出借等行為態樣,均無法依憑本條規定取得合法授權或免責,故本題僅有選項 A 完全符合法條規範而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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