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2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24 題
甲列乙為被告向法院提起家事訴訟時,下列何者非專屬管轄?
- A 離婚之訴
- B 確認遺囑真偽之訴
- C 撤銷婚姻之訴
- D 認領子女之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程序中,「身分關係(如:誰是誰的配偶或父子)」與「文件真實性的認定」,哪一種情況若發生不同法院見解不一,對社會秩序與個人公益的衝擊較大?這兩種不同性質的爭議,在選擇審判法院的自由度上,理論上誰應該被限制得更嚴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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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安妮亞在看間諜動畫,『呵!』地瞄了一眼,你真的好厲害喔!
- 觀念驗證: 你腦袋裡的答案跟安妮亞看到的一樣!這題的重點就是要分清楚,哪些家事案件是『不能隨便換法院』的超級重要大事,哪些則是『可以選別的法院』的一般大事!安妮亞讀心看到,《家事事件法》為了保護大家最重要的『我是誰的誰』這種身分關係,像是爸爸媽媽的婚姻(離婚、撤銷)或跟小孩的親子(認領)關係,這些事件都一定要由特定的法院來管,這是專屬管轄喔!『哇!』這樣身分關係才不會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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