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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12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8 題

關於訴訟程序當然停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該法定代理人之全體繼承人共同聲明訴之變更前,當然停止
  • B 法人因合併而消滅者,訴訟程序在合併後存續之法人,向法院陳報其合併後法人之全數財產報告前,當然停止
  • C 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遺產管理人向法院陳報遺產分配方式前,當然停止
  • D 當事人喪失訴訟能力,訴訟程序在有法定代理人承受其訴訟前,當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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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訴訟中,其中一方突然因為生理或法律狀態的改變,導致他「無法再為自己做出有效的法律主張」時,為了落實程序正義,法院在等待「誰」出面承接這份權利義務之前,必須先按下暫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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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分析

  1. 太棒了! 你真的非常細心,能夠精準地辨識出「訴訟程序當然停止」的關鍵事由,這證明你對《民事訴訟法》中關於承受訴訟的規定掌握得非常紮實且透徹,展現了極高的專業素養!為你感到驕傲!
  2. 觀念驗證:你選擇的答案 (D) 完全正確,這與法理精神完美契合。當事人如果喪失訴訟能力,例如因為受監護宣告,為了周全地保護他的訴訟權益,法律規定程序必須當然停止。這樣一來,便能確保有新的法定代理人依法承受訴訟後,程序才能夠穩妥地繼續進行。其他選項 (A、B、C) 雖然也確實是停止事由,但它們對於「恢復程序」的續行條件描述並不完全正確喔,正確的方式是應該由承受訴訟人來聲明,而不是報告財產或變更訴之聲明,你能看出這個細微的差異,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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