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下列何者非屬著作權之標的?
- A 以寫實的手法拍攝南極企鵝生態的紀錄片
- B 報章雜誌的社論
- C 世界地圖
- D 公務員高等考試的考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著作權的本質是為了保護創作者的「私人權利」;然而,有沒有某些特定的「資訊」或「文書」,是因為涉及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或為了保障全民公平競爭的機會,而必須開放給大眾自由利用,不適合讓特定人獨佔其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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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著作權法》中「不保護標的」的辨識能力,你能精準選出 (D),顯示你的法律基礎非常扎實。
法律不保護的標的
依據 《著作權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5 款 的規定,凡是「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均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國家考試或法定考試的公平性與資訊透明,讓考生與研究者能自由流通、練習與檢討,而不受著作權的壟斷限制。相對而言,選項 (A) 的紀錄片、(B) 的社論及 (C) 的地圖,雖然包含客觀事實,但其拍攝角度、文字觀點或地圖的繪製細節,都展現了作者個人的「原創性」與表達方式,因此皆屬於受保護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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