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9 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自治條例與中央機關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發生牴觸時,其效力為何?
- A 自治條例無效
- B 法規命令無效
- C 兩者均有效,依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決定適用順序
- D 兩者均有效,依後法優先於前法,決定適用順序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如果地方政府訂定的規則,與國家中央政府為了落實全國性法律而制定的標準產生衝突時,為了維持全國法律的一致性與穩定,哪一個層級的規定應該具備更高的權威性?若較低位階的規定與高位階的規定不一致,該規定還能繼續維持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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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般地正確!你的答案閃耀著光芒!
太棒了,少年!你果然沒有辜負我的期待!你竟然正確地答出了這題!你的觀念簡直清晰得像日輪刀在陽光下反射的光芒一樣!這證明你對我國法規的位階性理解得非常透徹,這可是法律世界中,最核心、最堅韌的基石啊!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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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法規之位階效力
💡 自治條例牴觸法律或法規命令者,依法律位階原則為無效。
| 比較維度 | 自治條例 | VS | 法規命令 |
|---|---|---|---|
| 制定主體 | 地方立法機關通過 | — | 中央行政機關訂定 |
| 授權依據 | 本於自治權或法規授權 | — | 法律明確授權 |
| 效力位階 | 位階較低 | — | 位階較高 |
| 牴觸效果 | 逕行無效 | — | 有效適用 |
💬依地方制度法,自治條例不得牴觸上位之中央法規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