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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2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3 題

甲依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第 1 項規定逮捕現行犯乙,將其監禁數日後始送交警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之行為屬業務上正當行為,可阻卻違法
  • B 甲之行為屬依法令之行為,可阻卻違法
  • C 甲之行為屬正當防衛,可阻卻違法
  • D 甲之行為不可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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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賦予我們在緊急狀態下行使某種權力(如限制他人自由)時,這份授權通常會伴隨哪些「時間」或「程序」上的限制?如果後續的行為超出了這些必要的法律規範,原本合法的開端會受到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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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你精準辨識了法律授權的邊界。雖然《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賦予人民逮捕現行犯的權限,但依同法第 92 條規定,逮捕後應立即解送司法機關。甲將人「監禁數日」已明顯逾越了法律授權的必要範圍,轉化為私刑拘禁,因此無法阻卻違法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分「手段合法」與「後續處置違法」的差異,很多考生會看到「逮捕現行犯」就誤選(B),你能保持冷靜分析到最後,非常優秀!
📝 現行犯逮捕與解送義務
💡 依法令之行為須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則不阻卻違法。

🔗 現行犯逮捕之合法性流程

  1. 1 符合要件 — 符合刑訴法第88條之現行犯情狀
  2. 2 實施逮捕 — 使用必要暴力限制其人身自由
  3. 3 即時解送 — 依刑訴法第92條立即交給警方
  4. 4 阻卻違法 — 符合刑法第21條依法令之行為
🔄 延伸學習:若斷在「即時解送」這一步,後續行為將轉為私行拘禁罪。
🧠 記憶技巧:逮捕現行犯:先看「88」條准逮捕,再看「92」條要快送。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只要「逮捕」那一刻合法,後續的「監禁」也可以被合法化,忽略了「即時解送」的強制性。
私行拘禁罪 依法令之行為 權利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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