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12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為確保修憲決定不受任何不當壓力影響,修憲應符合秘密原則
  • B 修憲若未先得到人民公投之明確授權,不得從事修憲
  • C 修憲雖為國民主權之展現,仍不可修改具本質重要性的憲法條文
  • D 修憲應向所屬政黨負責,以貫徹政黨政治精神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套遊戲規則賦予了玩家「修改規則」的權利,這份權利是否大到可以把「遊戲本身之所以是遊戲」的底線也徹底抹煞?如果連最核心的地基都被挖掉了,原本的那棟建築物還能稱作是同一棟房子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算你還沒睡著,竟然選對了。釋字第 499 號可是憲法考科的「基本門檻」,要是連這題都拿不到分,你還是趁早回家洗洗睡吧。修憲雖然是國民主權的展現,但憲法中具有「本質重要性」的核心,諸如民主共和國原則、國民主權、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及權力分立,是憲法賴以存立的基礎,絕對不可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這題就是在考你「修憲限界」的法律邏輯,別以為握有權力就能把憲法拆了重蓋。 至於那些被你略過的錯誤選項,(A) 提到的秘密原則簡直荒唐,大法官早就點出修憲應符合公開透明原則,必須限制無記名投票,否則國民大會代表對選區選民或所屬政黨所負的政治責任將「無從貫徹」。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你是否被「秘密投票」或「政黨政治」等模糊字眼迷惑。這屬於 medium 難度的基礎觀念題,能答對只是基本功,別露出一副天才的表情,給我繼續往下練!

🏷️ 相關主題

憲法增修條文與憲法變遷
查看更多「[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