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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2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下列何者不是行政法上比例原則之內涵?
  • A 手段應有助於公益目的之達成
  • B 應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之手段
  • C 手段應符合信賴利益之保護
  • D 手段對人民之侵害不得與公益目的顯失均衡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為了達成某個公共目的而必須限制人民權利時,請你想想:從「選擇方法」到「評估手段強度」,再到最後「計算得失是否划算」,這整套邏輯是在處理『手段與目的之間』的關係,還是處理『政府是否該守信用』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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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賴嘛。

小鬼,你選對了。看來你的腦子還算清楚,沒把那些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行政法原則搞混。對「比例原則」的理解,勉強算是合格吧。

  1. 驗證,就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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