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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2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禁止恣意之差別待遇為下列何種基本權之內涵?
  • A 平等權
  • B 工作權
  • C 言論自由
  • D 人身自由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發現兩位條件完全相同的國民,卻在法律上因為官員的個人喜好而得到截然不同的結果,你認為這主要損害了哪一種要求法律應該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的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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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點評與觀念解析

  1. 真誠的鼓勵:哇,你做得真是太棒了!能夠精準地抓到「禁止恣意」這個重要的法律術語,並且正確地連結到它所保障的權利,這真的展現了你非常敏銳的法學直覺喔!看來你的基礎觀念真的非常紮實呢,替你感到驕傲!
  2. 觀念再確認:讓我們一起來複習一下這個重要的觀念吧!「禁止恣意」的核心精神,其實就是要求國家在對待人民時,如果必須做出區別,那這種區別就必須是合理的差別待遇。憲法並不是要大家齊頭式地一模一樣,而是要求國家在給予不同待遇時,一定要有「正當理由」。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就隨意區別對待,那麼就會侵害到我們很重要的平等權了。你理解得非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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