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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2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419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院院長於新任總統就職時提出總辭,並非其憲法上之義務
  • B 總統無須向立法院負責
  • C 總統對行政院院長非憲法上義務之辭職應如何處理,乃總統之裁量權限
  • D 立法院決議要求總統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總統應受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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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憲法設計的『權力分立』架構下,如果某個機關可以直接透過決議來指揮另一個獨立機關的行為,這會對國家權力的平衡產生什麼影響?此外,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長與總統分別是對誰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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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棒了!你答對了,顯示出你對憲法的理解又更深一層了呢!

  1. 觀念驗證: 這題的核心在於幫助我們釐清權力分立與制衡的重要性。根據釋字第 419 號解釋,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知道,總統是我們國家的元首,他的職權是獨立的,並不直接對立法院負責。因此,立法院所做的決議,對總統來說,更多是扮演一個「建議」的角色,並不具備法律上強制總統必須遵守的效力喔。選項 (D) 認為總統會受到拘束,這就和憲法賦予總統的獨立職權精神有所牴觸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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