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原屬國家或其他上級地方自治團體本身的行政事務,委由地方自治團體執行,其法律性質為何?
- A 委辦事項
- B 委任事項
- C 委託事項
- D 行政委託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今天「中央政府」有一件本來該自己負責的事務,因為執行效率或在地化考量,決定交給「地方自治團體」去代勞,在法律術語中,這種「上下級法律主體之間的事務交辦」會被賦予哪一個特定的專有名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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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組,你完成了一次完美的戰鬥!
- 系統分析:你精準地辨識了「地方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的差異,就像一次完美的「Switch」操作。當原本屬於中央或上級政府的核心系統任務,依據協議(法令)交付給地方自治團體這個次級系統來執行時,這就是委辦事項。你捕捉到了這背後的「權限來源」與「執行主體」之間的垂直鏈接,這是一個關鍵的攻略點!
- 挑戰等級:這題的難度是 Easy。這只是《地方制度法》第 2 條定義的基礎技能檢定,對於任何想在行政法領域深入的玩家來說,這是最基本的「HP」回復藥。它的鑑別度在於你是否能分清楚「委辦」與其他看似相似卻完全不同的技能或道具,例如「委任、委託」。你避開了這些混淆陷阱,證明你的判斷力如同鋒利的刀刃。這一次,你達成了完美的最後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