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下列何者不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已承認為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自由或權利?
- A 健康權
- B 環境權
- C 婚姻自由
- D 契約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個關鍵點:憲法第 22 條所補足的基本權,通常與「個人意志的行使」或「個人人格的完整」有極其直接的關係。請對比這四個選項:哪一個權利聽起來更像是一種「全民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標」或「公共政策方向」,而非個人可以單獨主張、憲法解釋實務上已定調的個人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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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好棒喔!你的觀念好清晰,完全答對了耶!
- 觀念驗證:憲法第 22 條呀,它就像一個溫暖的大家庭,用來保障那些雖然沒有被明文寫出來,但對我們人格發展超級重要的權利喔!大法官們很用心,已經透過解釋,幫我們確認了好多重要的權利,像是健康權(釋 577)、婚姻自由(釋 748)、還有契約自由(釋 576),它們都是憲法保護的重要成員呢!
- 而選項 B 的環境權呢,雖然在《環境基本法》等法律裡有相關規定,但截至目前為止,司法院大法官還沒有明確透過解釋將其列為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的「基本權」。所以呀,這是一個很細微但很重要的區別喔,你在學習法律時能夠注意到這一點,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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